2012年12月17日,广东省岭南文化艺术促进基金会正式挂牌成立,以资助岭南文化艺术事业发展,鼓励岭南文化艺术创新,促进岭南文化艺术交流和广东文化产业发展,服务广东省“文化强省”建设为宗旨,开展各类公益项目。 一、基金会宗旨 本基金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新时代文化艺术繁荣发展,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共建粤港澳人文湾区,资助岭南文化艺术事业发展,鼓励岭南文化艺术创新,促进岭南文化艺术交流,服务于广东省“文化强省”建设;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推动中国岭南文化艺术走向世界。 二、主要业务范围 广东省岭南文化艺术促进基金会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八方面: (1)筹集岭南文化发展资金。 (2)资助岭南文化。主要资助有示范性、探索性、经典性、国际性的文化项目以及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收藏有潜力的岭南文化艺术作品;举办或资助文化艺术作品展览、出版等活动,参与文化艺术作品竞投或定向扶持。 (3)推动文化创新。资助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和实验性的文化项目。 (4)扶植文化人才。资助文化新人的培养和文化艺术人才的进修提高。 (5)促进文化交流。资助有助于提升广东文化艺术总体水平和扩大广东文化影响力的国内外文化交流项目。 (6)开展基金会之间的交流。接受海内外其他基金会的委托,处理相关文化事务,加强双向文化协作。 (7)助推文化产业发展。资助或参与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研究;资助和提高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率;鼓励广东文化艺术精品进出口;资助广东特色文化保护。 (8)接受政府委托,组织文化奖励活动以及办理政府委托的其它事宜。 三、理事单位组成 目前,基金会共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共十三家出资单位。 四、组织架构 基金会由1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另设有2名监事,理事会每届任期为5年,第一届理事、监事由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罢免、增补理事由理事会表决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