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鸿慈《行书七言联》,作于清代晚期。
释文: 欲谈治道将琴谏,笑与期门并辔行。
款识: 次明大兄大人雅正,少怀弟戴鸿慈。
钤印: 戴鸿慈印(白)、少怀(朱)
此幅作品师法平原,得其厚重、宽博。用笔结字,胎息深稳,雍容华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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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鸿慈(1853—1910),字光孺,号少怀,晚号毅庵,广东南海人。光绪二年进士,身历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四朝,历官刑部侍郎、户部侍郎、刑部尚书、军机大臣。清末出国考察五大臣之一,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位司法部长。
戴鸿慈自幼聪颖,十五岁为补县廪生,二十岁为同治癸酉科拔贡、联捷解元。光绪二年(1876年)中进士,授翰林编修,鸿慈的试卷批语为:“大雅从容,馨澈铃圆,金和玉节,声情茂美,神致安闲”;“志和音雅,气足神完”;“词笔凝练,绝去肤庸”。光绪二十年(1894年)翰林大考,名列一等。历官刑部侍郎、户部侍郎、经筵讲官、参预政务大臣,礼部尚书等职。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特派大臣到欧美考察政治,即著名的“五大臣出洋”。戴鸿慈为五大臣之一,出使美、英、法、德和丹麦、瑞士、荷兰、比利时、意大利等国。欧美考察后,使戴大开眼界,认识到中国只有改革才有出路,归国后奏请立宪和中央官制改革。改刑部为法部,戴首任尚书,由此终结了中国数千年司法与行政不分的状况,揭开了实行司法独立的制度架构。他还提倡中国要富强,必须“固边疆”、“振兴实业”及开矿、兴学、修铁路等,是清末具有开放思想和政治眼光的重臣。宣统元年(1909年)八月,以尚书衔在军机处行走,十一月,升协办大学士。宣统二年(1910年)正月逝世,终年58岁。赏加太子少保,谥文诚。
戴鸿慈《行书六言联》 108.5cm×29cm×2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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